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442.“摩利橡树林那里”表示第一种感知,这也可从事件的顺序清楚看出来。显然,一旦耶和华以祂的属天事物向主显现,主就获得感知。属天事物是一切感知的源头,或一切感知皆来自属天事物。至于何为感知,这在前面已经阐述和说明(104, 202, 371, 483, 495, 503, 521, 536, 865节)。当到达属天事物时,人人都能从主获得感知。所有变成属天人的人,如上古教会成员,都会获得感知,如前所示(125, 597, 607, 784, 895节)。然而,所有变成属灵人,也就是从主那里获得仁爱的人,都拥有某种类似感知的东西,确切地说,拥有良心的声音,或强或弱,取决于他们处于仁之属天事物的程度。仁之属天事物就具有这种感知,因为主唯独存在于这些事物里面,并在其中向人显现祂自己。这必然更多地适用于主,因为祂自婴孩起就走近耶和华,与祂联结并结合,以致他们为一。
5071.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“咒诅的人”,对他们的惩罚是“永火”,如以下经文所说:“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,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”,以及“这些人,要往永刑里去”,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,转向邪恶与虚假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咒诅”表示一种转离(245,379,1423,3530,3584节)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,也不是良心的折磨,而是对邪恶的贪欲。因为在人里面,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;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,在来世则折磨他。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。
显然,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;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,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,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。不过,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,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;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;或也可说,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。若注意这个问题,谁都能看出,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,“火”与“热”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(934e,1297,1527,1528,1861,2446,4906节)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,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。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,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。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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